4种可切除Ⅲ期黑色素瘤靶向治疗方案汇总
一、可切除Ⅲ期黑色素瘤一线治疗方案-纳武利尤单抗
权威癌症研究机构美国国家癌症研究所 (NCI)对可切除Ⅲ期黑色素瘤的一线治疗方案:辅助治疗-免疫疗法-检查点抑制剂(纳武利尤单抗)。
免疫疗法(纳武利尤单抗)治疗可切除Ⅲ期黑色素瘤医学证据
在一项多国、随机、双盲试验 ( CheckMate 238 [NCT02388906])[1]中,接受完全切除的 IIIB、IIIC 或 IV 期黑色素瘤患者被随机分配 (1:1) 接受纳武利尤单抗或易普利姆玛治疗。 [1] [证据等级:1iDii] 主要终点是 RFS,定义为从随机化到第一次复发、新的原发性黑色素瘤或任何原因死亡的时间。被排除的患者包括在随机分组前 12 周以上发生切除、自身免疫性疾病、使用全身性糖皮质激素、先前对黑色素瘤进行全身性治疗以及东部肿瘤协作组 (ECOG) 体能状态 (PS) 评分高于 1 的患者。以 3 mg/kg 的剂量静脉内 (IV) 每 2 周给药一次,ipilimumab 的给药剂量为 10 mg/kg 每 3 周一次,共 4 剂,然后每 3 个月一次,持续长达 1 年或直至疾病复发,连同相应的安慰剂。
共有 906 名患者被随机分配:453 名患者接受纳武利尤单抗治疗,453 名患者接受伊匹单抗治疗。基线特征是平衡的。大约 81% 的患者患有 III 期疾病,32% 患有溃疡性原发性黑色素瘤,48% 患有肉眼淋巴结受累,62% 的 PD-L1 表达低于 5%,42% 携带BRAF突变。
1.欧洲癌症研究和治疗组织 (EORTC) 独立数据监测委员会在方案指定的中期分析中停止了这项研究,当时所有患者的最短随访时间为 18 个月,当时有 360 起 RFS 事件。两个治疗组均未达到中位 RFS。12 个月时,纳武利尤单抗治疗患者的 RFS 率为 70.5%(95% 置信区间 [CI],66.1%–74.0%),而伊匹单抗治疗患者的 RFS 率为 60.8%(95% CI,56.0%–65.2%) . 接受纳武单抗治疗的患者有 34%(453 人中的 154 人)复发或死亡,而接受易普利姆玛治疗的患者为 45.5%(453 人中的 206 人)(风险比 [HR]复发或死亡,0.65;97.56% CI,0.51–0.83;磷< .001)。无论 PD-L1 表达或BRAF V600 突变如何,RFS 的亚组分析都支持纳武利尤单抗。
2.接受Nivolumab(纳武利尤单抗)治疗的患者不良事件 (AE) 较少,包括 3 至 4 级严重 AE 和死亡。9.7% 的患者停用了纳武单抗,42.6% 的患者因 AE 停用了易普利姆玛。接受易普利姆玛治疗的患者(如骨髓再生障碍和结肠炎)发生了两起与治疗相关的死亡,而接受纳武利尤单抗治疗的患者则没有发生。AE 特征类似于在转移环境中观察到的检查点抑制剂毒性类型,免疫相关事件最常见于胃肠系统、肝脏系统和皮肤。14% 接受纳武利尤单抗治疗的患者和 46% 接受易普利姆玛治疗的患者发生 3 级或 4 级 AE。
3.在至少 4 年的随访后更新的分析显示,接受纳武利尤单抗治疗的患者的 RFS 为 51.7%(95% CI,46.8%–56.3%),而接受纳武利尤单抗的患者的 RFS 为 41.2%(95% CI,36.4%–45.9%) ) 对于接受易普利姆玛治疗的患者(HR复发或死亡,0.71;95% CI,0.60–0.86;P = .0003)。两组均未达到 OS 中值。[3]
可切除Ⅲ期黑色素瘤一线治疗方案-免疫疗法(纳武利尤单抗)
二、可切除Ⅲ期黑色素瘤一线治疗方案-派姆单抗
权威癌症研究机构美国国家癌症研究所 (NCI)对可切除Ⅲ期黑色素瘤的一线治疗方案:辅助治疗-免疫疗法-检查点抑制剂(派姆单抗)。
免疫疗法(派姆单抗)治疗可切除Ⅲ期黑色素瘤医学证据
在一项多国、随机、双盲试验 ( MK-3475-054/KEYNOTE-054 [NCT02362594])[1]中,完全切除的 IIIA、IIIB 或 IIIC 期黑色素瘤患者被随机分配 (1:1) 接受派姆单抗或安慰剂.[2 ][证据级别:1iDii ] 主要终点是 RFS,定义为从随机化到首次复发或因任何原因死亡的时间。如果记录到复发,患者可以交叉或重复使用派姆单抗治疗。Pembrolizumab(派姆单抗)以每 3 周静脉输注 200 mg 的形式给药,共 18 剂(约 1 年)。
共有 1,019 名患者被随机分配:514 名接受派姆单抗,505 名接受安慰剂。基线特征是平衡的。大约 40% 有溃疡性原发性黑色素瘤,66% 有肉眼可见淋巴结受累,84% 有 PD-L1 阳性表达(22C3 抗体测定黑色素瘤评分>2),44% 有BRAF突变。
1.当发生 351 起事件(复发或死亡)时,EORTC 独立数据监测委员会在修订的中期分析中审查了非盲法结果。结果呈阳性,RFS的中期分析成为最终分析。
2.在中位随访 15 个月的修正中期分析中,派姆单抗组的 12 个月 RFS 率为 75.4%(95% CI,71.3%–78.9%),而帕博利珠单抗(派姆单抗)组为 61.0%(95% CI,56.5%) –65.1%) 在安慰剂组。
3.中位随访 3.5 年的 RFS 主要终点更新显示,派姆单抗组的 RFS 为 59.8%(95% CI,55.3%–64.1%),而帕博利珠单抗(派姆单抗)组的 RFS 为 41.4%(95% CI,39.2%–48.8%)安慰剂组(HR,0.59;95% CI,0.49–0.73)。[3]
4.无论 PD-L1 阳性或阴性表达或BRAF突变状态如何,派姆单抗都能保持其效果。
5.大约 14% 的患者因 AE 停用派姆单抗。15% 的患者发生被认为与派姆单抗相关的 3、4 或 5 级 AE。有 1 人死于治疗(肌炎)。
可切除Ⅲ期黑色素瘤一线治疗方案-免疫疗法(派姆单抗)
三、可切除Ⅲ期黑色素瘤一线治疗方案-伊匹木单抗
权威癌症研究机构美国国家癌症研究所 (NCI)对可切除Ⅲ期黑色素瘤的一线治疗方案:辅助治疗-免疫疗法-检查点抑制剂(伊匹木单抗)。
免疫疗法(伊匹木单抗)治疗可切除Ⅲ期黑色素瘤医学证据
a.开放标签、三臂、北美组间试验E1609 (NCT01274338)[1]比较了两种剂量的伊匹木单抗与 HDI 作为高危黑色素瘤患者的辅助治疗。 [2] 共有 1,670 名切除疾病的患者(由美国癌症联合委员会第 7 版,作为 IIIB、IIIC、M1a 或 M1b 期)被随机分配(1:1:1)至伊匹木单抗3mg/kg (ipi3) 或伊匹木单抗10mg/kg (ipi10) 每 3 次每周 4 剂(诱导),然后每 12 周相同剂量 4 剂(维持),或 HDI 2000 万单位/m 2每天,每周 5 天,4 周(诱导),然后是 1000 万单位/m 2每天皮下注射,每周 3 天,持续 48 周(维护)。 [2][证据等级:1iiA ]。
该试验设计有两个共同的主要终点,RFS 和 OS,通过分层分析评估 ipi3 与 HDI,然后是 ipi10 与 HDI。事件发生的时间比预期的要长,并且在数据截止日期对设计进行了修改以进行最终分析,中位随访时间为 57.4 个月(范围,0.03 个月-86.6 个月)。
1.与 HDI 相比,Ipi3 显着改善了 OS(HR,0.78;95% 重复 CI,0.61-0.99;P = 0.044),但不是 RFS(HR,0.85;95% CI,0.66-1.09;P = .065)。
2.与 HDI 相比,Ipi10 没有显着改善 OS 或 RFS(HR,0.88;95.6% CI,0.69-1.12 和探索性 HR,0.84;99.4% CI,0.65-1.09)。
3.ipi3 后 69.7% 的患者、ipi10 后 51.6% 的患者和 HDI 后 86.2% 的患者使用了抢救治疗。
ipi3 的毒性低于 ipi10;然而,两人都有与治疗相关的停药和死亡。
1.ipi3 组与治疗相关的停药率为 34.9%,ipi10 组为 54.1%。
2.ipi3 组有 3 例可能与治疗相关的死亡,ipi10 组有 5 例,HDI 组有 2 例。
该研究得出结论,证据不再支持 HDI 作为高危黑色素瘤患者辅助治疗的作用。此外,与 HDI 相比,ipi3 提供优于 ipi10 的 OS 数据。ipilimumab(伊匹木单抗)作为辅助单一疗法的作用尚不清楚,因为 CheckMate 238 证明nivolumab(纳武利尤单抗)在改善 RFS 方面优于 ipi10,OS 数据仍在成熟中。
b.在一项多国、随机、双盲试验 (EORTC 18071 [NCT00636168]) 中,已完全切除的 III 期黑色素瘤患者被随机分配 (1:1) 接受伊匹木单抗或安慰剂治疗。[3][证据水平: 1iiDii] 淋巴结转移大于 1 毫米、转移中、随机分组前 12 周以上发生切除、自身免疫性疾病、既往或同时接受免疫抑制治疗、既往黑色素瘤全身治疗以及 ECOG PS 评分大于 1 的患者为排除。ipilimumab(伊匹木单抗)的剂量为每 3 周 10 mg/kg,共 4 剂,然后每 3 个月一次,持续长达 3 年。主要终点是 RFS,定义为复发或死亡(无论原因如何),以先发生者为准,由独立审查委员会评估。
1.共有 951 名患者入组(伊匹木单抗组 475 名患者,安慰剂组 476 名患者)。中位年龄为 51 岁,94% 的患者 PS 为 0。
2.中位随访 2.7 年时,共有 528 例 RFS 事件:易普利姆玛组 234 例(49%;220 例复发,14 例死亡)和安慰剂组 294 例(62%;289 例复发,5 例死亡)。ipilimumab(伊匹木单抗)组的中位 RFS 为 26 个月(95% CI,19-39),而安慰剂组为 17 个月(95% CI,13-22)。HR 为 0.75(95% CI,0.64–0.90;P < .002)。易普利姆玛的效果在各亚组中是一致的。
3.52% 的患者因 AE 停用 Ipilimumab(伊匹木单抗)。患者接受 ipilimumab(伊匹木单抗)的中位数为四剂;伊匹木单抗组 36% 的患者接受治疗超过 6 个月,26% 的患者接受治疗超过 1 年。五名患者死于药物相关事件:三名继发于结肠炎,一名患有心肌炎,一名死于格林-巴利综合征的多器官衰竭。最常见的 AE 本质上是胃肠道、肝脏和内分泌,包括皮疹、疲劳和头痛。
在中位随访 5.3 年时进行了更新分析。 [4]
1.接受伊匹木单抗治疗的患者的 5 年 RFS 率为 40.8%,接受安慰剂的患者为 30.3%(HR复发或死亡,0.76;95% CI,0.64–0.89;P < .001),中位 RFS 为接受伊匹木单抗治疗的患者为 27.6%,接受安慰剂的患者为 17.1%。
2.接受 ipilimumab(伊匹木单抗)治疗的患者的 5 年 OS(次要终点)率为 65.4%,而接受安慰剂的患者为 54.4%(HR死亡,0.72;95.1% CI,0.58-0.88;P = .001)。
该试验的数据 (EORTC 18071) 与安慰剂相比,测试了 10 mg/kg 的高剂量伊匹木单抗,作为批准伊匹木单抗辅助治疗的基础。随后的组间试验E1609(如上所述)证明低剂量(3 mg/kg)伊匹木单抗的结果更好,这也是批准用于转移性疾病的剂量。
可切除Ⅲ期黑色素瘤一线治疗方案-免疫疗法(伊匹木单抗)
四、可切除Ⅲ期黑色素瘤一线治疗方案-达拉非尼联合曲美替尼
权威癌症研究机构美国国家癌症研究所 (NCI)对可切除Ⅲ期黑色素瘤的一线治疗方案:辅助治疗-免疫疗法-复合信号转导抑制剂(达拉非尼联合曲美替尼)。
免疫疗法(达拉非尼联合曲美替尼)治疗可切除Ⅲ期黑色素瘤医学证据
在一项多国、随机、双盲试验(COMBI-AD [NCT01682083])中,接受完全淋巴结切除术的BRAF V600E 或 V600K 突变的 IIIA、IIIB 或 IIIC 期黑色素瘤患者被随机分配(1:1)接受任一达拉非尼加曲美替尼或两种匹配的安慰剂片剂。[2][证据级别:1iDii] RFS 的主要终点定义为从随机化到首次复发或任何原因死亡的时间。随机分配前 12 周以上切除且 ECOG PS 评分大于 1 的患者被排除在外。在没有疾病复发、不可接受的毒性作用或死亡的情况下,每天两次给予达拉非尼150毫克加上每天一次 2 毫克的曲美替尼(联合治疗),持续 12 个月。共有 870 名患者被随机分配(438 名患者接受联合治疗,432 名患者接受安慰剂)。基线特征是平衡的。大多数患者 (91%) 携带 V600E 突变,而携带 V600K 突变的患者为 9%。大多数患者 (92%) 的 ECOG PS 为 0。
1.在主要分析的数据截止日期,最短随访时间为 2.5 年(中位数为 2.8 年),所有患者均已完成试验治疗。接受联合治疗的 438 名患者中有 163 名(37%)报告了疾病复发,接受安慰剂的 432 名患者中有 247 名(57%)报告了疾病复发(HR复发或死亡,0.47;95% CI,0.39–0.58;P < .001)。联合组未达到中位 RFS(95% CI,44.5–未达到),安慰剂组为 16.6 个月(95% CI,12.7-22.1)。
2.在联合治疗组中,26% 的患者出现导致治疗中断的 AE,38% 的患者需要减少剂量,66% 的患者需要中断治疗。在安慰剂组中,3% 的患者出现导致治疗中断的 AE,3% 的患者需要减少剂量,15% 的患者需要中断治疗。接受联合治疗的患者中有 36% 发生严重 AE,而安慰剂组为 10%。联合治疗组报告了 1 人死于肺炎。
3.在至少 59 个月的随访后 5 年进行的更新分析显示,与接受安慰剂的患者相比,接受达拉非尼联合曲美替尼的患者的 RFS 优于接受安慰剂的患者,为 52%(95% CI,48%– 58%) 接受 dabrafenib(达拉非尼)联合曲美替尼联合治疗的患者存活且未复发,而接受安慰剂的患者中 36% (95% CI, 32%–41%) 存活且未复发(HR复发或死亡,0.51;95% CI,0.42 –0.61)。操作系统的数据还不成熟。[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