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达生物制药(苏州)有限公司正在开展一项评估Pemigatinib(商品名:达伯坦®,研发代号IBI375A301,FGFR1/2/3抑制剂)对比吉西他滨联合顺铂一线治疗携带FGFR2融合/重排的、手术不可切除或转移性胆管癌患者疗效和安全性的随机、开放、阳性药物对照、多中心III期临床研究(FIGHT-302)。
Pemigatinib是信达生物与美国Incyte联合开发的药物,信达生物拥有pemigatinib在中国大陆、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和中国台湾地区的开发和商业化权利。这项3期研究已得到国家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批准(批件号:JXHL1900231)。
目前为止,已获得美国批准上市2款治疗胆管癌靶向药
1、Pemazyre(培米替尼)
Pemazyre(培米替尼)是Incyte公司研发的一款成纤维细胞生长因子受体(FGFR)激酶抑制剂靶向药物,于2020年4月获得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加速批准上市。Pemazyre(培米替尼)通过抑制肿瘤细胞中的FGFR激酶而阻止肿瘤的生长和扩散。是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获美国FDA批准用于治疗胆管癌的靶向药物。
2020年4月17日,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加速批准通过Pemazyre(培米替尼)的上市,用于治疗先前接受过治疗的,存在成纤维细胞生长因子受体2(FGFR2)基因融合或重排的,无法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胆管癌成人患者。
培米替尼(Pemazyre)的用法用量
病人选择
选择经过FDA批准的试验检测到存在FGFR2融合或重排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胆管癌的患者使用Pemazyre治疗。
胆管癌
Pemazyre的推荐剂量为每次口服13.5 mg,每日一次,连续14天,然后停止治疗7天,21天为一个周期。继续治疗直到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
每天大约在同一时间服用Pemazyre,带或不带食物。整个吞下药片。不要压碎、咀嚼、裂开或溶解药片。如果患者在4个小时或更长时间内未服用Pemazyre,或出现呕吐,不要补服,请继续服用下一个计划剂量的Pemazyre。
培米替尼(Pemazyre)的注意事项
视网膜色素上皮脱离(RPED)
Pemazyre可能会引起视网膜色素上皮脱离,RPED可引起视力模糊、视觉漂浮物或视敏等症状。在治疗的前6个月每2个月以及此后每3个月进行眼科检查一次,包括光学相干断层扫描(OCT)。对于出现视觉症状的患者,应立即转诊进行眼科评估,每3周进行一次随访,直到培米替尼(Pemigatinib)缓解或停药。根据建议修改剂量或永久停用Pemazyre。
高磷血症和软组织矿化
Pemazyre(培米替尼、Pemigatinib)可引起高磷酸盐血症,导致软组织矿化、皮肤钙化、钙质沉着和非尿毒症性钙松弛。建议监测高磷血症,并在血清磷酸盐水平>5.5 mg/dL时开始低磷饮食。对于血清磷酸盐水平>7 mg/dL的患者,根据高磷血症的持续时间和严重程度,开始降磷治疗,并暂停或减少培米替尼(Pemigatinib)剂量,或永久停用Pemazyre。
胚胎-胎儿毒性
根据一项动物研究的发现及其作用机制,给孕妇服用Pemazyre会对胎儿造成伤害,告知孕妇对胎儿的潜在风险。建议有生殖潜力的女性患者在使用Pemazyre治疗期间和最终剂量后1周内使用有效的避孕措施。建议有生殖潜力的女性伴侣的男性在使用Pemazyre治疗期间和最终剂量后1周内使用有效避孕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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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Tibsovo(艾伏尼布)
Tibsovo(艾伏尼布)是由Agios公司研发的一款口服、靶向异柠檬酸脱氢酶-1(IDH1)小分子抑制剂,于2018年获得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批准上市,Tibsovo是首个也是唯一一种针对IDH1酶的口服靶向药物。
2021年8月25日,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批准Tibsovo(艾伏尼布)用于治疗先前接受过治疗的成年患者,FDA批准的试验检测到的具有IDH1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胆管癌。Tibsovo是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被批准用于先前治疗的IDH1突变胆管癌患者的靶向治疗。
Tibsovo(艾伏尼布)的用法用量
急性髓性白血病
根据血液或骨髓中是否存在IDH1突变,选择使用Tibsovo(艾伏尼布)治疗AML的患者。诊断时无IDH1突变的AML患者应在复发时重新检测,因为IDH1突变可能在治疗期间和复发时出现。
Tibsovo(艾伏尼布)的推荐剂量为500 mg,每天口服一次,直到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
在有或没有食物的情况下服用Tibsovo(艾伏尼布)。由于Tibsovo(艾伏尼布)浓度增加,因此不要将Tibsovo(艾伏尼布)与高脂膳食一起服用。不要劈开或压碎Tibsovo(艾伏尼布)。每天大约在同一时间口服Tibsovo(艾伏尼布)。如果呕吐了一定剂量的Tibsovo(艾伏尼布),不要服用替代剂量;等待下一个预定剂量到期。如果未按时服用或未在正常时间服用Tibsovo(艾伏尼布),应尽快并在下一次计划剂量前至少12小时服用该剂量。第二天恢复正常日程。12小时内不要服用2剂。
对于没有疾病进展或不可接受的毒性的患者,至少治疗6个月,以便有时间进行临床反应。
胆管癌
根据IDH1突变的存在,选择使用Tibsovo(艾伏尼布)治疗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胆管癌的患者。
Tibsovo(艾伏尼布)的推荐剂量为500 mg,每天口服一次,直到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
在有或没有食物的情况下服用Tibsovo(艾伏尼布)。由于Tibsovo(艾伏尼布)浓度增加,因此不要将Tibsovo(艾伏尼布)与高脂膳食一起服用。不要劈开或压碎Tibsovo(艾伏尼布)。每天大约在同一时间口服Tibsovo(艾伏尼布)。如果呕吐了一定剂量的Tibsovo(艾伏尼布),不要服用替代剂量;等待下一个预定剂量到期。如果未按时服用或未在正常时间服用Tibsovo(艾伏尼布),应尽快并在下一次计划剂量前至少12小时服用该剂量。第二天恢复正常日程。12小时内不要服用2剂。
Tibsovo(艾伏尼布)的注意事项
急性髓系白血病的辨证分型
在临床试验中,25%(7/28)的新诊断AML患者和19%(34/179)的复发性或难治性AML患者使用Tibsovo(艾伏尼布)治疗后出现了分化综合征。分化综合征与髓样细胞的快速增殖和分化有关,如果不治疗,可能危及生命或致命。TIBSOVO治疗患者的辨证症状包括非感染性白细胞增多、外周水肿、发热、呼吸困难、胸腔积液、低血压、缺氧、肺水肿、肺炎、心包积液、皮疹、液体超载、肿瘤溶解综合征和肌酐升高。在7例新诊断的AML患者中,有6例(86%)患者出现了分化综合征。在34例复发或难治性AML患者中,有27例(79%)患者在治疗后或Tibsovo(艾伏尼布)剂量中断后恢复。分化综合征最早发生在Tibsovo(艾伏尼布)开始后1天至3个月,观察到伴有或不伴有白细胞增多。
如果怀疑存在分化综合征,则每12小时开始静脉注射10 mg地塞米松(或同等剂量的替代口服或静脉注射皮质类固醇),并进行血流动力学监测,直至症状改善。如果观察到伴随的非感染性白细胞增多,根据临床指示,开始使用羟基脲或白细胞去除术治疗。症状缓解后逐渐减少皮质类固醇和羟基脲,并给予皮质类固醇至少3天。辨证症状可能会随着皮质类固醇和/或羟基脲治疗的过早中断而复发。如果在开始使用皮质类固醇后,严重症状和/或体征持续超过48小时,中断Tibsovo(艾伏尼布)治疗,直到症状和体征不再严重为止。
QTc间期延长
使用Tibsovo(艾伏尼布)治疗的患者可能出现QT(QTc)延长和室性心律失常。与已知可延长QTc间期的药物(如抗心律失常药物、氟喹诺酮类、三唑类抗真菌药物、5-HT3受体拮抗剂)和CYP3A4抑制剂同时使用,可能会增加QTc间期延长的风险。监测心电图(ECG)和电解质。对于患有先天性长QTc综合征、充血性心力衰竭、电解质异常或正在服用已知延长QTc间期药物的患者,可能需要更频繁的监测。如果QTc增加到大于480毫秒且小于500毫秒,则中断Tibsovo。如果QTc增加到大于500毫秒,中断并减少Tibsovo。对于出现QTc间期延长并伴有危及生命的心律失常症状的患者,永久停止使用Tibsovo治疗。
格林-巴利综合征
格林-巴雷综合征可在使用Tibsovo(艾伏尼布)治疗的患者中发展。监测服用Tibsovo(艾伏尼布)的患者是否出现运动和/或感觉神经病变的新体征或症状,如单侧或双侧无力、感觉改变、感觉异常或呼吸困难。对诊断为吉兰-巴雷综合征的患者永久停止使用Tibsovo(艾伏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