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美纳一个疗程多久
靶向治疗,具体多长时间一个疗程并没有说固定。因为具体吃多久靶向药,每个人的情况不一样,一般不用终生服用,但也没有规定要吃多久就一定停药。一般来说,靶向药物在服用一段时间就有可能形成耐药,再服用下去是无效的,所以需在医嘱下停药或者换新一代的靶向药。
总之,是否要停药还是服下去,关键在于判断贝美纳靶向药是否已经产生耐药或者产生了严重的毒副反应,危害到患者的生活质量,才需要停药或者换新一代的靶向药取代。
服用药物是有疗程的,这个疗程的长短是根据患者的病情来定的,患者应该遵循医嘱用药,不可自己加长疗程。因为即使采用同一种治疗手段,无论是效果还是患者的承受力都是有很大的不同,有的患者服用1~2星期过后开始见效,有的可以吃靶向药很多年。
贝美纳能够特异的靶向结合盐酸恩沙替尼胶囊、贝美纳、恩沙替尼、Ensartinib细胞,抑制肿瘤细胞的生长,其属于抑制剂类药物。
贝美纳的问世对于非小细胞肺癌患者来说是一个巨大的福音,这意味着适应证患者在选择药物治疗时多一个选择方案,在原先的药品产生耐药性时多一个换药的可能性。
贝美纳的适应证
非小细胞肺癌
适用于此前接受过克唑替尼治疗后进展的或者对克唑替尼不耐受的间变性淋巴瘤激酶(ALK)阳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患者的治疗。
贝美纳的用法用量
非小细胞肺癌
ALK 检测
本品必须在有使用经验的医疗机构中并在特定的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使用。 服用本品前,必须获得经充分验证的检测方法证实的 ALK 阳性评估结果。
剂量及给药方法
本品的推荐剂量为每日一次,每次225mg,每天在同一时间口服给药,空腹或与食物同服。 如果观察到临床获益,应持续治疗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 如果漏服本品1次,且距下次服药时间间隔12 小时以上时,患者应补服漏服的剂量。若治疗期间发生呕吐,患者不应服用额外剂量,但应继续服用下次计划剂量。
贝美纳的注意事项
肝毒性
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可发生药物诱导的肝毒性。本品应尽量避免与其他已知可影响肝酶代谢的药物(例如,克拉霉素、伊曲康唑、酮康唑、阿扎那韦、茚地那韦等CYP3A4强抑制剂,和利福平、苯妥英钠、苯巴比妥、卡马西平、利福布汀等CYP3A4强诱导剂)联用。患者开始治疗前应进行肝功能检测(包括ALT、AST 和总胆红素),之后每月检测一次。出现转氨酶和/或胆红素升高的患者应在医师的指导下调整监测频率,肝酶(ALT/AST)升高>5倍和/或胆红素>3倍正常上限的患者,医师应对其进行更频繁的监测,并及时给予对症治疗。发生肝毒性的患者,应根据具体的肝酶和胆红素升高的情况,进行剂量调整。
皮肤毒性
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可发生皮疹等皮肤毒性。当皮肤损害发生后,首先确定病变程度,然后依照严重程度进行逐级处理。在医师指导下,轻中度皮肤毒性可能毋需任何形式的干预,亦可局部使用外用激素类药物,合并感染可外用抗生素药物。3级及以上皮肤毒性除外用激素治疗外,必要时可口服激素治疗。发生皮肤毒性的患者,应基于严重程度,进行剂量调整。
胃肠道不良反应
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可发生重度胃肠道毒性。患者在服药前不需使用预防性止吐药。建议发生3级及以上胃肠道不良反应的患者及时就医,并在医生的指导下接受标准监测和止泻、止吐及补液等支持治疗。发生严重呕吐和/或腹泻的患者应监测电解质水平,并根据患者脱水情况考虑补液处理。发生胃肠道不良反应 的患者,应基于严重程度,进行剂量调整。
肾毒性
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可发生肾毒性。推荐患者在基线和盐酸恩沙替尼胶囊治疗期间每1-2月监测血肌酐、肌酐清除率等肾功能指标,有肾功能损害危险因素或既往史的患者可缩短监测周期。尚无足够的信息可以描述中度或重度肾功能不全的患者继续使用恩沙替尼的风险,中度或重度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慎用本品。发生肾毒性的患者,应基于严重程度,进行剂量调整。
间质性肺病(ILD)/非感染性肺炎
对于用药过程中出现提示 ILD/非感染性肺炎的肺部症状急性发作和/或不明原因加重的患者(如呼吸困难,可伴有咳嗽和低热,X 线胸片示弥漫阴影,低氧血症),应直接就医,以排除是否为 ILD。在查找病因期间,应暂停使用本品, 根据症状体征考虑吸氧、抗炎和抗生素等支持对症治疗。如果确诊为 ILD,则应永久停用本品。
心动过缓
本品应尽量避免与其他已知可致心动过缓的药物(例如,β -受体阻滞剂、非 二氢吡啶类钙拮抗剂、可乐定及地高辛)联用。治疗期间应定期监测心率及血压。如心动过缓具有临床症状,应暂停本品直至恢复至无症状性心动过缓或心率≥60 bpm,并降低本品的剂量。如发生危及生命的心动过缓且未发现可致心动过缓的合并用药,应永久终止本品并立即就医;如存在已知可致心动过缓或低血压的合并用药,则暂停本品直至恢复至无症状性心动过缓或心率≥60 bpm,如合并用药能够调整或终止,则在恢复至无症状性心动过缓或心率≥60 bpm 后,重新开始服用本品并密切监测。
眼部疾病
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可发生视觉损害、干眼症、闪光幻觉、眼痛、眼肿和眼充血等眼部疾病。新发眼部疾病应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眼科评估,包括但不限于最佳矫正视力、视网膜照相、视野、光学相干断层扫描(OCT)和其他适当的评估。 尚无足够的信息可以描述严重视力疾病患者继续使用恩沙替尼的风险。如果眼部疾病持续出现或加重,应于眼科就诊检查。发生眼部疾病的患者,应根据严重程度进行剂量调整。
神经系统影响
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可发生味觉障碍、头痛、头晕等神经系统疾病。如果神经系统症状持续出现或加剧,建议患者及时就医,在医生的指导下接受相关检查及治疗。发生神经系统不良反应的患者,应基于严重程度, 进行剂量调整。
对驾驶和机器操作能力的影响
本品对驾驶及机器操作的影响轻微。但患者在治疗期间应谨慎驾驶或操作机器,因为患者可能出现疲劳或视觉障碍。
贝美纳的不良反应
非小细胞肺癌
常见的(≥5%)不良反应为皮肤及皮下组织类疾病(皮疹61.5%、瘙痒28.0%和其他皮肤及皮下组织类疾病20.9%)、胃肠系统疾病(恶 心18.0%、便秘17.0%、呕吐13.5%、口腔炎7.0%、腹部不适5.2%和腹泻5.0%)、 全身性疾病(水肿17.8%、乏力9.6%和发热6.1%)、代谢及营养类疾病(食欲下降8.3%和电解质失调5.7%)、贫血(9.4%)、各种肌肉骨骼疾病(6.7%)、各类感染(6.3%)、高胆红素血症(6.5%)、眼及附属器官疾病(6.1%)和心律失常 (5.9%)。
常见的(≥5%)实验室检查异常包括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35.7%)、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30.2%)、血肌酐升高(13.7%)、γ-谷氨酰转移酶升高(7.6%)、其它肝酶异常(6.7%)和血细胞计数异常(5.9%)。
若贝美纳没有任何改善且病情有明显进展,应该认定贝美纳药物对于该患者个体是没有效果的,应该按照医嘱停药。对于使用贝美纳取得不错疗效的患者,在停药的问题上要根据自身情况,咨询主治医师后,由医生结合患者病情做出是否停药的建议,患者们不可自己盲目停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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