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伐珠单抗的说明书如下:
贝伐珠单抗的基础信息
贝伐珠单抗研发公司:罗氏
贝伐珠单抗上市时间:2004-02-26
贝伐珠单抗的商品名:Avastin/Bevacizumab
贝伐珠单抗的靶点:VEGFR
贝伐珠单抗的适应症:非小细胞肺癌,肝细胞癌,上皮性卵巢癌,原发性腹膜癌,输卵管癌,结直肠癌,胶质母细胞瘤,肾癌,转移性宫颈癌
贝伐珠单抗的适应症
结肠直肠癌
Avastin与静脉注射给药的氟尿嘧啶化疗相结合,适用于转移性结直肠癌(mCRC)患者的一线或二线治疗。
Avastin联合氟嘧啶-伊立替康或氟嘧啶-奥沙利铂为基础的化疗,适用于在含Avastin的一线治疗方案中取得疾病进展的转移性结直肠癌(mCRC)患者的二线治疗。
使用限制:Avastin不适用于结肠癌的辅助治疗。
非小细胞肺癌
Avastin与卡铂和紫杉醇联合使用,用于不可切除、局部晚期、复发或转移性非鳞状非小细胞肺癌(NSCLC)患者的一线治疗。
胶质母细胞瘤
Avastin用于治疗复发性胶质母细胞瘤(GBM)的成人患者。
肾癌
Avastin与干扰素联用治疗转移性肾细胞癌(mRCC)患者。
转移性宫颈癌
Avastin与紫杉醇和顺铂或紫杉醇和拓扑替康联合应用,适用于治疗持续性、复发性或转移性宫颈癌患者。
上皮性卵巢癌
Avastin与卡铂和紫杉醇联合治疗后,后续作为单药治疗,用于治疗初次手术切除后的III或IV期上皮性卵巢癌患者。
Avastin与紫杉醇、聚乙二醇化脂质体阿霉素或拓扑替康联用于治疗对铂类药物耐药的复发性上皮性卵巢癌患者,之前接受的化疗方案不超过2次。
Avastin与卡铂和紫杉醇,或联合卡铂和吉西他滨联合治疗后,后续Avastin进行单药治疗的给药方案,适用于铂敏感复发性上皮性卵巢癌患者的治疗。
输卵管癌
Avastin与卡铂和紫杉醇联合治疗后,后续作为单药治疗,用于治疗初次手术切除后的III或IV期输卵管癌患者。
Avastin与紫杉醇、聚乙二醇化脂质体阿霉素或拓扑替康联用于治疗对铂类药物耐药的输卵管癌患者,之前接受的化疗方案不超过2次。
Avastin与卡铂和紫杉醇,或联合卡铂和吉西他滨联合治疗后,后续Avastin进行单药治疗的给药方案,适用于铂敏感输卵管癌患者的治疗。
原发性腹膜癌
Avastin与卡铂和紫杉醇联合治疗后,后续作为单药治疗,用于治疗初次手术切除后的III或IV期原发性腹膜癌患者。
Avastin与紫杉醇、聚乙二醇化脂质体阿霉素或拓扑替康联用于治疗对铂类药物耐药的原发性腹膜癌患者,之前接受的化疗方案不超过2次。
Avastin与卡铂和紫杉醇,或联合卡铂和吉西他滨联合治疗后,后续Avastin进行单药治疗的给药方案,适用于铂敏感的原发性腹膜癌患者的治疗。
肝细胞癌
Avastin联合阿替唑珠单抗用于治疗未接受过系统性治疗的不能切除或转移性肝细胞癌(HCC)患者。
贝伐珠单抗的作用原理
贝伐单抗结合VEGF并阻止VEGF与其内皮细胞表面受体(Flt-1和KDR)的相互作用。在血管生成的体外模型中,VEGF与其受体的相互作用导致内皮细胞增殖和新血管形成。在裸鼠(裸鼠)结肠癌异种移植模型中使用贝伐单抗可减少微血管生长并抑制转移性疾病的进展。
贝伐珠单抗的用法用量
在择期手术前停药至少28天。在大手术后至少28天以及伤口充分愈合之前,不要服用Avastin。
结直肠癌
Avastin与静脉注射给药的氟尿嘧啶化疗联合使用时的推荐剂量为:
每2周静脉注射给药5mg/kg,Avastin与bolus-IFL联用。
每2周静脉注射给药10 mg/kg,Avastin与FOLFOX4治疗方案联合使用。
每2周静脉注射给药5 mg/kg或每3周静脉注射7.5 mg/kg,Avastin与氟嘧啶-伊立替康或氟嘧啶-奥沙利铂为基础的化疗方案联用用于治疗含Avastin的一线治疗方案后疾病有进展的患者。
非小细胞肺癌
Avastin推荐剂量为15 mg/kg,每3周静脉注射给药,与卡铂和紫杉醇联用。
胶质母细胞瘤
Avastin推荐剂量为10mg/kg,每2周静脉注射给药。
肾癌
Avastin推荐剂量为10mg/kg,每2周静脉注射给药,与干扰素联用。
转移性宫颈癌
Avastin推荐剂量为15 mg/kg,每3周静脉注射给药,与紫杉醇和顺铂或紫杉醇和拓扑替康联用。
上皮性卵巢癌
初次手术切除后的III或IV期上皮性卵巢癌
Avastin推荐剂量为每3周静脉注射15 mg/kg,与卡铂和紫杉醇合用,最长使用6个周期后,后续进行单药治疗,每3周静脉注射15 mg/kg,最多22个周期,或直到疾病进展,以先发生者为准。
耐铂复发性上皮性卵巢癌
Avastin推荐剂量为每2周静脉注射10 mg/kg,与紫杉醇、聚乙二醇化脂质体阿霉素或拓扑替康(每周)联合使用。
Avastin推荐剂量为每3周静脉注射15 mg/kg,与拓扑替康联合使用(每3周一次)。
铂敏感复发性上皮性卵巢癌
Avastin推荐剂量为15 mg/kg,每3周静脉注射,与卡铂和紫杉醇合用6至8个周期后,后续进行单药治疗,每3周静脉注射15 mg/kg,直到疾病进展。
推荐剂量为每3周静脉注射15 mg/kg,与卡铂和吉西他滨联用6至10个周期后,进行单药治疗,15 mg/kg,每3周静脉注射给药,直到疾病进展。
输卵管癌
初次手术切除后的III或IV期输卵管癌
Avastin推荐剂量为每3周静脉注射15 mg/kg,与卡铂和紫杉醇合用,最长使用6个周期后,后续进行单药治疗,每3周静脉注射15 mg/kg,最多22个周期,或直到疾病进展,以先发生者为准。
耐铂复发性输卵管癌
Avastin推荐剂量为每2周静脉注射10 mg/kg,与紫杉醇、聚乙二醇化脂质体阿霉素或拓扑替康(每周)联合使用。
Avastin推荐剂量为每3周静脉注射15 mg/kg,与拓扑替康联合使用(每3周一次)。
铂敏感复发性输卵管癌
Avastin推荐剂量为15 mg/kg,每3周静脉注射,与卡铂和紫杉醇合用6至8个周期后,后续进行单药治疗,每3周静脉注射15 mg/kg,直到疾病进展。
推荐剂量为每3周静脉注射15 mg/kg,与卡铂和吉西他滨联用6至10个周期后,进行单药治疗,15 mg/kg,每3周静脉注射给药,直到疾病进展。
原发性腹膜癌
初次手术切除后的III或IV期原发性腹膜癌
Avastin推荐剂量为每3周静脉注射15 mg/kg,与卡铂和紫杉醇合用,最长使用6个周期后,后续进行单药治疗,每3周静脉注射15 mg/kg,最多22个周期,或直到疾病进展,以先发生者为准。
耐铂复发性原发性腹膜癌
Avastin推荐剂量为每2周静脉注射10 mg/kg,与紫杉醇、聚乙二醇化脂质体阿霉素或拓扑替康(每周)联合使用。
Avastin推荐剂量为每3周静脉注射15 mg/kg,与拓扑替康联合使用(每3周一次)。
铂敏感复发性原发性腹膜癌
Avastin推荐剂量为15 mg/kg,每3周静脉注射,与卡铂和紫杉醇合用6至8个周期后,后续进行单药治疗,每3周静脉注射15 mg/kg,直到疾病进展。
推荐剂量为每3周静脉注射15 mg/kg,与卡铂和吉西他滨联用6至10个周期后,进行单药治疗,15 mg/kg,每3周静脉注射给药,直到疾病进展。
肝细胞癌
Avastin推荐剂量为15 mg/kg,在同一天静脉注射1200 mg阿特珠单抗后,每3周静脉注射一次,直到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
贝伐珠单抗在特殊人群的使用
妊娠期患者
目前尚无可用孕妇使用数据来告知相关风险。根据动物实验数据,妊娠期间服用Avastin 可能致胎儿危害。告知妊娠期妇女和有生殖潜能女性使用Avastin对胎儿的潜在风险 。
哺乳期患者
目前没有Bevacizumab 或其代谢物在母乳中存在的数据,用药对母乳喂养婴儿或产乳的影响尚未可知。由于母乳喂养的婴儿可能出现严重的不良反应,建议哺乳期妇女在Avastin治疗期间和最后一次给药后至少6个月内不要母乳喂养。
儿童患者
Avastin在儿科患者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定。
贝伐珠单抗的储存
在2°C至8°C(36°F至46°F)的温度下冷藏,保存在原纸箱中,使用前防止光线照射。不要冷冻或摇晃小瓶或纸箱。
注意:贝伐珠单抗属于处方药物,患者使用贝伐珠单抗治疗之前,请仔细阅读贝伐珠单抗的说明书并按照说明书和在主治医生指导下给药,请勿自行用药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