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罗替尼是一种多靶点的受体酪氨酸激酶(RTK)抑制剂。激酶抑制试验结果显示,安罗替尼可抑制VEGFR1(IC50为26.9nM)、VEGFR2(IC50为0.2nM)、VEGFR3(IC50为0.7nM)、c-Kit(IC50为14.8nM)、PDGFRB(IC50为115nM)的激酶活性。
体外试验结果显示,安罗替尼可抑制多种肿瘤细胞株(786-0、A375、A549、Caki-1、U87MG、MDA-MB-231、HT-29、NCI-H526、HMC-1)的增殖,ICs0在3.0~12.5uM之间;在HUVECs细胞中可显著抑制VEGFR2的磷酸化水平及下游相关蛋白的磷酸化,在Mo7e细胞中可显著抑制c-Kit的磷酸化水平及下游相关蛋白的磷酸化,在U87MG细胞中可显著抑制PDGFR的磷酸化水平及下游相关蛋白的磷酸化;可显著抑制VEGF-A刺激下的HUVECs的增殖、迁移、小管形成;可抑制大鼠动脉环微血管样结构的形成。
安罗替尼_Anlotinib需打多少个疗程?
患者需打多少个疗程,需要根据病情和患者对安罗替尼_Anlotinib反应程度而定,所以无一概而论。以下是安罗替尼_Anlotinib用法用量,仅供参考:
非小细胞肺癌
盐酸安罗替尼的推荐剂量为每次12mg,每日1次,早餐前口服。
连续服药2周,停药1周,即3周(21天)为一个疗程。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不良反应。用药期间如出现漏服,确认距下次用药时间短于12小时,则不再补服。
软组织肉瘤
盐酸安罗替尼的推荐剂量为每次12mg,每日1次,早餐前口服。
连续服药2周,停药1周,即3周(21天)为一个疗程。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不良反应。用药期间如出现漏服,确认距下次用药时间短于12小时,则不再补服。
小细胞肺癌
盐酸安罗替尼的推荐剂量为每次12mg,每日1次,早餐前口服。
连续服药2周,停药1周,即3周(21天)为一个疗程。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不良反应。用药期间如出现漏服,确认距下次用药时间短于12小时,则不再补服。
甲状腺髓样癌
盐酸安罗替尼的推荐剂量为每次12mg,每日1次,早餐前口服。
连续服药2周,停药1周,即3周(21天)为一个疗程。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不良反应。用药期间如出现漏服,确认距下次用药时间短于12小时,则不再补服。
安罗替尼_Anlotinib进入医保时间是什么时候?
安罗替尼_Anlotinib进入医保时间:2018-12-28。
安罗替尼_Anlotinib副作用会持续多长时间?
患者对安罗替尼_Anlotinib反应,只要在正确治疗下,都会得到解决,所以患者在服用安罗替尼_Anlotinib期间,需留意自身对安罗替尼_Anlotinib反应情况。以下是安罗替尼_Anlotinib不良反应:
非小细胞肺癌
发生率≥10%的不良反应有:高血压、疲乏、手足综合征、高甘油三酯血症、蛋白尿、腹泻、食欲下降、血促甲状腺激素升高、高胆固醇血症、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等。
软组织肉瘤
发生率≥10%的不良反应有:高血压、疲乏、手足综合征、高甘油三酯血症、蛋白尿、腹泻、食欲下降、血促甲状腺激素升高、高胆固醇血症、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等。
小细胞肺癌
发生率≥10%的不良反应有:高血压、疲乏、手足综合征、高甘油三酯血症、蛋白尿、腹泻、食欲下降、血促甲状腺激素升高、高胆固醇血症、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等。
甲状腺髓样癌
发生率≥10%的不良反应有:高血压、疲乏、手足综合征、高甘油三酯血症、蛋白尿、腹泻、食欲下降、血促甲状腺激素升高、高胆固醇血症、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等。
安罗替尼_Anlotinib能消灭哪些肿瘤?
安罗替尼_Anlotinib能治疗肿瘤有非小细胞肺癌,小细胞肺癌,甲状腺髓样癌,软组织肉瘤,但是否能真正消灭它们因人而异。
安罗替尼_Anlotinib医保报销需要多少钱?
每一种靶向药进入《医保目录》报销比例都不一样,并且同一种靶向药对应不同的适应症,也是不一样,所以无法笼统概括。以下是安罗替尼_Anlotinib参考价格:
目前,盐酸安罗替尼胶囊(福可维)已被纳入国家医保乙类,医保支付标准为487元(12mg/粒)、423.6元(10mg/粒)和357元(8mg/粒)。
安罗替尼_Anlotinib是否在国内上市?
安罗替尼_Anlotinib是在中国上市。
安罗替尼_Anlotinib可以医保报销有哪些病?
目前,盐酸安罗替尼胶囊(福可维)已被纳入国家医保乙类,限:1.用于既往至少接受过2种系统化疗后出现进展或复发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治疗。对于存在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基因突变或间变性淋巴瘤激酶(ALK)阳性的患者,在开始本品治疗前应接受相应的标准靶向药物治疗后进展、且至少接受过2种系统化疗后出现进展或复发。2.用于腺泡状软组织肉瘤、透明细胞肉瘤以及既往至少接受过含蒽环类化疗方案治疗后进展或复发的其他晚期软组织肉瘤患者的治疗。3.用于既往至少接受过2种化疗方案治疗后进展或复发的小细胞肺癌患者的治疗。该适应症是基于一项包括119例既往至少接受过2种化疗方案治疗后进展或复发的小细胞肺癌患者的II期临床试验的结果给予的附条件批准。该适应症的完全批准将取决于正在进行的确证性试验证实本品在该人群的临床获益。4.用于具有临床症状或明确疾病进展的、不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甲状腺髓样癌患者的治疗。该适应症是基于一项包括91例晚期甲状腺髓样癌的IIB期临床试验结果给予的附条件批准。该适应症的完全批准将取决于正在进行的确证性试验证实本品在该人群的临床获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