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格利单抗,即Sugemalimab、择捷美、Cejemly、舒格利单抗注射液尚未纳入国家医保范畴。舒格利单抗虽然未纳入医保范畴,但近些年来,国家逐步通过包括降关税、加快创新药进口上市、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强化质量监管、综合施策等手段,让患者们切实感受到急需靶向药品价格有明显降低。
最后,相信不久将来会有更多临床价值高、治疗急需的药品被纳入医保范围,既有效提高患者用药水平,又通过价格降下来,减轻患者们的负担。
舒格利单抗_Sugemalimab价格2022年
舒格利单抗_Sugemalimab是2021-12-21上市。
由于舒格利单抗获批较晚,目前暂未收集到其在中国销售的价格信息。
舒格利单抗_Sugemalimab是靶向药吗?
舒格利单抗_Sugemalimab属于靶向药物。
舒格利单抗注射液是基石药业研发的重组抗PD-L1全人源单克隆抗体,于2021年12月20日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上市。舒格利单抗注射液可阻断PD-L1与T细胞上PD-1和免疫细胞上CD80间的相互作用,通过消除PD-L1对细胞毒性T细胞的免疫抑制作用,发挥抗肿瘤作用。
舒格利单抗_Sugemalimab怎么报销?
患者所需要报销疾病,只要符合《医保目录》内范畴,即可申请医保报销。以下是医保所批准舒格利单抗_Sugemalimab适应症范围:
目前,舒格利单抗注射液尚未进入国家医保。
舒格利单抗_Sugemalimab一般药吃几个疗程才好?
每一位患者具体病情都是不太一样的,所以也不能统一规定每一位患者都同用一个疗程。以下是舒格利单抗_Sugemalimab用量和用法:
非小细胞肺癌
推荐剂量:本品推荐剂量为1200 mg /次,静脉输注每3周给药1次,每次输注时间为60分钟或以上, 直至出现疾病进展或产生不可耐受的毒性。 根据个体患者的安全性和耐受性,可能需要暂停给药或永久停药。不建议增加或减少剂量。
舒格利单抗_Sugemalimab的副作用有哪些?
非小细胞肺癌
接受舒格利单抗单药治疗的220例患者中所有级别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为78.6%,最常见 5 (发生率≥10%)的不良反应包括:发热、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贫血、甲状腺功能检查异常、甲状腺功能减退症、蛋白尿。3级及以上不良反应发生 率为14.5%,其中发生率≥1%的包括:贫血、甲状腺功能减退症、中性粒细胞减少症、低钠血症。
接受舒格利单抗联合含铂化疗的320例患者中所有级别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为79.1%,最常见(发生率≥10%)的不良反应包括: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皮疹、高血糖症、骨 骼肌肉疼痛、腹痛、低钠血症、疲乏。3级及以上不良反应发生率为12.8%,其中发生率≥1% 的包括:低钠血症、高甘油三酯血症、肝功能异常、高血糖症和糖尿病。
舒格利单抗_Sugemalimab作用机制是什么?
程序性死亡配体-1(PD-L1)可表达在肿瘤细胞和肿瘤浸润性免疫细胞上。当 PD-L1 与 T 细胞及抗原递呈细胞上的 PD-1 和 B7.1 受体结合时,可抑制细胞毒性 T 细胞活性、T 细胞增殖和细胞因子释放, 从而在肿瘤微环境中抑制抗肿瘤免疫应答。
舒格利单抗是一种可直接结合 PD-L1 的人免疫球蛋白 G4(IgG4)单克隆抗体,可抑制 PD-L1 与程序性细胞死亡因子-1(PD-1)及白细胞分化抗原 CD80(B7.1)的结合。舒格利单抗未明显诱导抗体依赖性细胞介导细胞毒性(ADCC)。在同源小鼠肿瘤模型中,阻断 PD-L1 活性可减慢肿瘤生长。
舒格利单抗_Sugemalimab副作用怎么处理?
免疫相关不良反应
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可发生免疫相关不良反应,包括严重和致死病例。免疫相关不良反应可发生在本品治疗期间及停药以后,可能累及任何组织器官。
对于疑似免疫相关不良反应,应进行充分的评估以确定病因或排除其他病因。大多数免疫相关不良反应是可逆的,并且可通过中断本品治疗、给予皮质类固醇治疗和/或支持治疗来处理。整体而言,对于大部分2级以及某些特定的3级和4级免疫相关不良反应需暂停给药。 对于4级及某些特定的3级免疫相关不良反应需永久停药。对于3级和4级及某些特定的2级免疫相关不良反应,根据临床指征,给予1-2mg/kg/天强的松等效剂量及其他治疗,直至改善到≤1级。皮质类固醇需至少一个月的时间逐渐减量直至停药,快速减量可能引起不良反应恶化或复发。如果不良反应在皮质类固醇治疗后继续恶化或无改善,则应增加非皮质类固醇类别的免疫抑制剂治疗。
本品给药后任何复发性3级或4级免疫相关不良反应(内分泌疾病除外),末次给药后12 周内2级或3级免疫相关不良反应未改善到0-1级(内分泌疾病除外),以及末次给药后12周内皮质类固醇未能降至≤10mg/天强的松等效剂量,应永久停药。
免疫相关性肺炎
在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中有免疫相关性肺炎的报告。应监测患者是否有肺炎症状和体征,如呼吸困难、缺氧表现、咳嗽、胸痛等,以及放射学改变(例如局部毛玻璃样混浊、斑块样浸润)。疑似免疫相关性肺炎的病例应采用影像学、肺功能、动脉血氧饱和度等检查进行评估和确认,并排除感染、疾病相关等其他病因。对于2级免疫相关性肺炎的患者,应暂停本品治疗。对于3级或4级或复发性2级免疫相关性肺炎,应永久停止本品治疗。
免疫相关性结肠炎
在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中未观察到免疫相关性结肠炎的报告,但其属于其他 PD-1/PD-L1 产品较常报告的免疫相关不良反应。应监测患者是否有免疫相关性结肠炎相关症状和体征,如腹痛、腹泻、粘液便或血样便,并排除感染和基础疾病相关性病因。对于 2 级或 3 级免疫相关性腹泻或结肠炎,应暂停本品治疗。对于 4 级或复发性 3 级免疫相关性结肠炎,应永久停止本品治疗。应考虑肠穿孔的潜在风险,必要时行影像学和/或内镜检查以确认。
免疫相关性肝炎
在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中有免疫相关性肝炎的报告。应定期(每 个月)监测患者肝功能的变化及肝炎相应的症状和体征,并排除感染及与基础疾病相关的病因。如发生免疫相关性肝炎,应增加肝功能检测频率。给予皮质类固醇治疗[初始剂量为0.5-1 mg/kg/天(针对2级肝炎)和1-2 mg/kg/天(针对≥3级肝炎)泼尼松或等效剂量,之后逐渐减 少剂量],并根据肝酶升高的严重程度决定是暂时停药还是永久停药。对于2级免疫相关性肝炎,应暂停本品治疗。对于3级或4级免疫相关性肝炎,应永久停止本品治疗。
免疫相关性肾炎
在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中有免疫相关性肾炎报告。应定期(每个 月)监测患者肾功能的变化及肾炎相应的症状和体征。如发生免疫相关性肾炎,应增加肾功能检测频率。多数出现血清肌酐升高的患者无临床症状。应排除肾功能损伤的其他病因。肾功能变化,排除肾功能损伤的其他病因。对于≥2级肾炎给予皮质类固醇(初始剂量为1-2 mg/kg/天泼尼松或等效剂量,之后逐渐减少剂量)。2级血肌酐升高应暂停本品治疗。3级或4级血肌酐升高应永久停止本品治疗。
免疫相关性心肌炎
在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中有免疫相关性心肌炎的报告。应对心肌炎的症状和体征进行监测,对于疑似免疫相关性心肌炎,应进行充分的评估以确认病因或排除其他病因,并进行心肌酶谱等相关检查。发生2级心肌炎时,应暂停本品治疗,并给予皮质类固醇治疗,心肌炎恢复至0-1级后能否重新开始本品治疗的安全性尚不明确。发生3级或4级心肌炎时,应永久停止本品治疗,并给予皮质类固醇治疗。应密切监测心肌酶谱、心功能等。
免疫相关性内分泌疾病
甲状腺疾病
在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中有甲状腺功能紊乱的报告,包括甲状腺功能亢进,甲状腺功能减退,甲状腺炎。应密切监测患者甲状腺功能的变化及相应的症状和体征。对于症状性2级或3级甲状腺功能减退,应暂停本品治疗,并根据需要开始甲状腺激素替代治疗。对于症状性2级或3级甲状腺功能亢进,应暂停本品治疗,并根据需要给予抗甲状腺药物治疗。如果怀疑有甲状腺急性炎症,可考虑暂停本品治疗并给予皮质类固醇治疗。当甲状腺功能减退或甲状腺功能亢进的症状改善及甲状腺功能检查恢复,可根据临床需要重新开始本品治疗。对于4级甲状腺功能亢进或甲状腺功能减退,须永久停止本品治疗。应持续监测甲状腺功能,确保恰当的治疗。
垂体炎
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中有垂体炎的报告。应对垂体炎患者的症状和体征进行监测(包括垂体功能减退和继发性肾上腺功能不全),并排除其他病因。监测和评估垂体相关的激素水平,必要时进行功能试验,考虑垂体MRI检查和自身免疫性抗体检查。 发生症状性2级或3级垂体炎时应暂停本品治疗,并根据临床需要给予激素替代治疗。如果怀 疑急性垂体炎,可给予皮质类固醇治疗。发生4级垂体炎时须永久停止本品治疗。应持续监测垂体功能、肾上腺功能和激素水平,根据临床指征给予皮质类固醇和其他激素替代疗法。
糖尿病
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报告了高血糖症。应对患者的血糖水平或其他糖尿病症状和体征进行监测。根据临床需要给予胰岛素替代治疗。3级高血糖症或1型糖尿病患者,应暂停本品,给予胰岛素替代治疗直至症状缓解。对于4级高血糖症或1型糖尿病患者,须永久停用本品。应持续监测血糖水平,确保适当的胰岛素替代治疗。
免疫相关性皮肤不良反应
在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中有免疫相关性皮肤不良反应的报告。应监测患者的重度皮肤不良反应,并应排除其他病因。对于1级或2级皮疹,可继续本品治疗, 并对症治疗或进行局部皮质类固醇治疗。发生3级皮疹时应暂停本品治疗,并对症治疗或进行局部皮质类固醇治疗。发生4级皮疹、确诊SJS或TEN时应永久停止本品治疗。
其他免疫相关不良反应
在本品临床试验中,还在小于1%的患者中报告了包括胰腺炎、肌炎、全血细胞减少/双系血细胞减少、溶血性贫血、关节炎的免疫相关不良反应。其他抗PD-1/PD-L1抗体也报告了未曾在本品治疗中观察到的发生率较低的其他免疫相关不良反应。
对于其他疑似免疫相关不良反应,应进行充分的评估以确认病因或排除其他病因。根据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首次发生2级或3级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应暂停本品治疗。对于任何复发性3级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除外内分泌疾病)和任何4级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必须永久停止本品治疗。并根据临床指征,给予皮质类固醇或其他治疗。
输液相关反应
在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中有输液相关反应的报告。本品用药后需密切观察患者的症状和体征,包括寒战,发热,胸闷,瘙痒,皮疹,低血压等。出现2级输液相关反应时,应降低滴速或暂停给药,可考虑给予解热镇痛类抗炎药和抗组胺药治疗,当症状缓解后可考虑恢复用药并密切观察。如果出现3级或4级输液相关反应,须立即停止输液并永久停止本品治疗,并给予适当的药物治疗。
对驾驶和操作机器能力的影响
基于本品可能出现疲乏等不良反应,建议患者在驾驶或操作机器期间慎用本品,直至确定本品不会对其产生不良影响。
配伍禁忌
在没有进行配伍性研究的情况下,本品不得与其他医药产品混合。本品不应与其它医药产品经相同的静脉通道合并输注。